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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九源 - 本站消息 | 2019-05-21 | 點閱數: 1730

108年彰化市籃球社區聯誼賽競賽規程

一、宗旨:為鼓勵民眾參與正當休閒活動,培養規律運動之良好習慣,鍛練強健體魄,並養成健康生活之知能。透過正向互動籃球聯誼賽,鬥智鬥體力,除增進人際關係外,也對國人身心成長有所助益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彰化縣政府、彰化市公所、彰化市田中社區發展協會

三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彰化市體育會

四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彰化市體育會

五、活動日期

  五對五全場賽108年7月27日(星期)上午8時〜下午5時(28日為預備日)

六、活動地點:彰化市田中社區籃球場

七、開幕時間:108年7月27日(星期) 8時30舉行,所有參賽選手一律參加。

八、開幕地點:彰化市田中社區籃球場

九、比賽組別

    1、社會男子組:五對五

    2、國中男生組:五對五

    3、國小組:五對五

十、參加資格:報名時請檢附可供證明之影本文件,學生組請攜帶學生證、其餘參賽人員必須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,若經查無證件者,以棄權論。

十一報名日期與方式:

  1.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7月12日(星期五)止。
  2. 報名方式:統一採用網路報名,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DCi4L5-WtLuwVbIzrnAMM-2DWVxgfHuUmKLjc0xMido/edit

    聯絡人:葉九源 手機:0978-335313

  1. 賽程及抽籤:

    1、賽程抽籤一律由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
    2賽程與參賽球隊及選手名單於108年7月05日(星期五)後LINE群組

  1. 保證金:

    1、新臺幣2000元(球隊需參加開幕及完賽後由本會無息退還)。

    2保證金匯【彰化第五信用合作社旭光分社】

銀行代號:161  跨行匯款帳號:00059110772751    戶名:王珮翎

 (匯款後請將匯款單末4碼傳上群組,以利辨識)

 

十一、競賽制度及規則:

  1. 本比賽各組視報名隊數決定賽制。
  2. 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之情況下,經由裁判認定後提出暫停處理,其暫停時間為一分鐘。
  3. 各隊應以大會通知報到時間向大會報到,如逾出賽時間三分鐘以上者,以棄權論;惟大會所列賽程之比賽時間仍以大會報告為準;必要時大會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,請各隊隨時注意大會報告。
  4. 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碼錶計時,除裁判暫停時間、球員受傷、或裁決抗議等均需停錶外,其餘比賽時間不得停錶。
  5. 比賽時間終了若得分相同,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,先領先一球者為勝隊。
  6. 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,所有不禮貌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,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  7. 因天氣關係而不適宜大會比賽,大會保留以下安排及判決權利。(1)延後比賽日期(2)更改賽制或縮短比賽時間(3)取消比賽。
  8. 各球員重複報名,並未能於賽程抽籤前確定其歸屬者,該球員即以第一次實際出賽之代表球隊為其歸屬。若其以同名同姓為提出抗辯,應自行向大會提出證明,否則大會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。
  9. 比賽期間,凡無故棄權者,或任意更改隊員名單,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,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並依相關規定議處。
  10. 球員資格之申訴:對對方球員資格提出抗議,應於兩隊進行該場次比賽前提出,被抗議球員須於十分鐘內提出有效證明,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不得參加比賽,亦不受理其抗辯。
  11. 申訴處理:比賽過程中若有非規則性之問題需提出申訴時,必須於賽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,並繳交新台幣叁仟元保證金,若申訴經大會判定屬實, 則退還保證金,否則予以沒收。
  12. 除上所述,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頒佈之最新籃球規則。

十三、附則:

  1. 球員應著運動服或球衣參賽〈大會視需要,準備號碼衣〉。
  2. 凡參加比賽之隊、職員之交通食宿事宜,均由球隊自理。
  3. 各比賽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,並向記錄臺報到。
  4. 比賽進行中嚴禁各球隊啦啦隊使用擴音器、鑼鼓及汽笛,以避免影響比賽進行,加油棒則不受此限。
  5. 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、規則問題。

十四、獎勵:各組錄取前4名頒發獎盃1座及獎品,以資鼓勵(以參加隊伍數增減)。

十五、趣味競賽:另發獎品鼓勵。

 (一) 三分球大賽

 (二) 親子闖關活動

十六、保險:所有參與人員(含工作人員、裁判、選手)於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。

十七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