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賽制度:
(一) 參加比賽之選手請攜帶國民身分證(社男組及女子組,無身分證者請攜帶可證明身份、設籍地址及含照片之證明文件)、學生證(國中組)以便大會審查,如有冒名頂替者,則取消其資格,本次比賽不接受影印本檢錄,未帶證件或證件不全且超過檢錄時間者,不接受報到檢錄。
(二) 每人限報名1隊,每隊報名4人,請勿重複報名,違者若經發現或別隊檢舉、抗議,則取消該隊成績(備註:比賽當日僅核對報名時登錄之姓名,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變更參賽選手之申請,敬請配合)。
(三) 得分判定情況如下:投球中籃算1分、三分球投籃區域球中籃算2分,罰球每中一球得1分。
(四) 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之情況下,經由裁判認...
觀看完整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