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彰化市「大佛盃」法式滾球活動
一、目 的:為推廣彰化市民休閒活動,鼓勵市民自發性、自主性的規律運動習慣;「樂活」為讓運動結合生活及文化,發展地方性的特色運動;「愛運動」為培養國人運動興趣,使國人從為個人健康而運動,提升為愛好運動而運。
二、指導單位: 教育部體育署、彰化縣政府。
三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彰化市體育會。
四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彰化市體育會。
五、協辦單位:彰化縣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、彰化市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
六、集合地點:彰化縣立成哲槌球場。
七、活動時間:112年8月5日(星期六)上午7點30報到,8點00開始,12點活動結束。
八、報名方式:
(一)報名截止日期: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28日下午5點止。
(二)報名方式可至 彰化市體育會網站報名。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36k9H-sLrtno5mWtJQ76M7Y4yN6FsSvZClJ-CCLpFtA/edit
電話: 0934-051593 葉九源 總幹事
(三)報名費用:免收報名費(大會提供礦泉水)
九、報名規定:
(一)每位隊員限報名乙隊,不得重複跨組、隊報名。
(二)每隊報名3人,無替補選手。
(三)各隊請自備比賽用球。
(四)報名完成後,如有名單需更改必須在抽籤日之前完成更改
(五)如有未能到場需要換人之情況,必須在比賽當天報到時更換(每隊至
多1~2 人),且更換之人員必須為未報名之球員,方可替換。
(六)抽籤日7月31日由大會抽籤,技術會議於報到後,比賽開始前召開。
十、活動對象:愛好運動之民眾均可結伴共同熱情參與。
十一、活動組別:
(一) 彰化縣民組
1、限彰化縣民
2、3人組每隊報名3人,無替補選手。
3、可以男女混隊,不限資格年齡皆可報名參加。
4、 限24隊。
(二) 公開社會組
1、3人組每隊報名3人,無替補選手。
2、可以男女混隊,不限資格年齡皆可報名參加。
3、限24隊。
以上隊伍組別報名不足四隊,則併入其他組別(大會編排)。
十二、比賽規則: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滾球協會發佈之法式滾球比賽規則辦理。
十三、競賽規則說明:
(ㄧ)本賽會依隊伍數決定賽制。
(二)採限時得分賽,預賽每場比賽限時40分鐘搶13分。
1.比賽時間終了前,最先搶得終分數者獲勝。
2.比賽時間終了時,若該局尚未結束則需完成該局。若雙方均未搶得最終分
數,以分數較高者獲勝,如平手則不加局。
3.複決賽為單敗淘汰賽,限時40分鐘搶13分,未達13分不加局,平手則加
賽一局。
(三)每場正規時間結束前,該當局12顆滾球均被投擲完畢並靜止或目標球出界時
即為下一局開始。
(四)選手擲球時間,以前一個球停止滾動後40秒內擲球出手,故意拖延違例者裁
判可依照規則警告等處理。如有球之距離爭議、裁判丈量球時間不算拖延。
(五)投擲目標球須距離邊線0公分、端線至少50公分。目標球投擲失敗由對隊放
置。
(六)比賽場內僅限該場次比賽之選手入場。
(七)採循環賽制時,戰績評比方式:先評比該組隊伍所獲之積分,以積分高低決
定是否晉級(勝隊得積分2分敗隊則0分),積分相同時則先比對戰相關隊
伍之得分(分數多者晉級),如得分相同在比失分(失分少者晉級),如失
分相同則比勝負關係,如勝負關係為平手則pk一局決定晉級隊伍。
(八)本次比賽球衣不限制(各隊請儘量穿著相同色系之上衣下場比賽,方能展現
團隊經精神)
十四、獎勵辦法:
(一) 各組依報名隊數,一至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與獎品,四至八名頒發獎狀與獎
品。
(二)指導老師及選手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績考核辦法」敘獎。
十五、本活動計畫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